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之失范及其模式改进

发布时间:2020-08-16

  

  [摘 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加强了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了学生生命安全,校车管理总体上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其得益于政府、社会、家庭从多个方面给予学校的支持。但近10年来,校车事故频发,学生的生命与安全受到威胁。国家应着力加强对校车的治理,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力度;同时,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国情、省情实行有效的措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高度关注、长效治理的原则,做到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为使校车管理更加规范,本文分析了我国校车运营模式的现状、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可行性措施,并根据我国国情给出了建设性建议。

  校园安全是学校教育的基石。其中,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从2016-2019年的校车市场规模来看,校车行业正处于持续发展期。2014年,我国中小学在校学生近2亿,按照一半学生乘坐校车的比例计算,其对校车的需求量约为百万辆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校车的数量仍呈上升趋势。然而,对于近年来频发的校车安全问题,各级政府、学校均需高度重视,要深入解读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黑校车”

  的打击力度,实时监控接送学生车辆的动态,规范车辆运营,对校车超速、超员的现象持“零容忍”的态度;家长应协助学校共同维护校车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定期地抽查校车的管理状况,对于违规的校车进行严肃查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而更好地为学生的生命安全护航。

  一、我国校车运营模式之现状分析合格的校车才能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随着校车逐渐面向全国范围推广和普及,各地在校车运营模式上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主要包括专业自备、校车公交化、社会车辆租赁制3种主要的运营模式。其中,以社会车辆租赁制最为常见,其他两种运营模式的实行比例基本持平。

  (一)专业自备校车

  自备校车是“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学校管理”的一种运营模式,亦是一部分学校的首选,特别是幼儿园。幼儿家长在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时,都会选择幼儿园校车。幼儿园校车通常都有跟车教师,能够进一步保障幼儿的安全。同时,政府也鼓励学校配备专业校车。一些地区专门成立了中小学接送服务站,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专业校车上均安装了互联网定位系统,可以帮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的位置,国家每年也会给予一部分财政补贴,以便更好地支持校车专业化发展。然而,每辆专业校车的购置费用基本在20万元左右,且专业校车的运营费用较高,需要有足够的财政支持,这也是一些地区和学校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这种运营模式多在城市的、财政投入充足的学校较为常见。虽然各地政府鼓励学校采用此种模式,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真正实施的比例不高。

  (二)校车公交化

  我国一些地区利用公交专业化优势,积极开展校车公交化,这是“政府扶持、企业运营、学校配合”的一种运营模式,其使政府出资更有力度、公交运营更加专业、学校配合更具程序化。在这种模式下,制定接送专线可以大大提高接送学生的效率,也进一步保障了学生的安全。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校车可以自主选择避开拥堵路段,节约时间。例如,江苏省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校车公交化管理模式,政府出资一半以上支持这一项目的发展,其统一了城乡接送线路,开通的学生接送线路将近200条,与公交公司共同保障学生的路程安全[2),这种运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其受益面更广,不仅服务于城市学生,亦可使身处村镇的学生受益。

  (三)社会车辆租赁制

  我国很多地区的学校主要采取车辆租赁的方式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租赁制是“社会供给、家校协调”的一种运营模式,也是我国目前最常见的校车运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3种运营方式:一是学校租赁企业车辆(如旅游大巴等),多用于财政紧张的学校;二是家长包车,多见于寄宿制学校或乡镇学校;三是学生自发拼车,多见于初高中学校。虽然这几种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财政和家庭支出,但每到放学时段,大量不规范的车辆会涌至学校门口,不利于学校管理,更严重地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现阶段,我国虽然有一些地区提出了因地制宜的校车运营模式,如江苏省南京市试行的“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家长适当付费”六合运营模式、甘肃省兰州市的公交延伸服务模式等,但这仍处于摸索和实践阶段,大多数地区尚未形成规范的、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二、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之问题分析

  (一)政策“落地”难

  从国家层面看,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工作要点》中,强调要推动各地制订省级校车服务方案。然而,历时3年,各地校车服务方案的实施效果如何、校车管理是否具备监督及考核环节、校车政策是否真正落地等都是亟集落到实处的问题。从省域层面看,一些省市近几年陆续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亦或是校车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行动方案等。如新疆于2013年开始制定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报送校车服务方案内容的通知》,探索适合的校车运营模式;辽宁省盘锦市镇政府教育局与T学校成立了校车安全办,制定了一系列与校车司机、乘车学生、跟车教师相关的规章制度。然而,每个地区(从省一市一县一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管理水平、学校重视程度均有差异,大区域内统一的校车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因此,应缩小政策的区域推广范围,各地(以市、县为单位)应针对本地区的情况,制订符合自身发展的校车管理政策,实施多元化的校车服务。

  (二)校车管理流于形式

  专业自备校车由学校进行管理,但一些地区的校车管理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教育管理部门也没能监督学校管理校车的状况。学校在填报《校车标识申领表》后,便能够自主运行校车,而教育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并没有及时跟上,其直接影响校车的专业化管理。尤其是对校车行驶证、车辆登记信息及驾驶员自身情况的检查不够严格,部分租赁制校车没有经过必要的检查就搭载学生,严重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学生的乘车安全也形成了隐患。所以,相关教育部门对校车监管工作缺失的问题亟需解决,对校车自查自纠也是学校的责任。只有政府、学校、家庭共同维护校车的安全,才能够保障学生的平安。

  (三)校车质量不达标

  校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经调查,部分学校的校车座位数量不符合规定,使用性质也与实际要求不相符,特别是车窗玻璃部分。根据相关规定,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小于50%,同时不张贴反光材料[3),但是,总有校车违反这一规定,学校的校车管理人员也没有及时地与司机、跟车教师及学生进行沟通,也了解校车的真实状况;学生关于校车舒适性与安全性的意见不能被及时采纳,也不利于校车标准的提高;同时,校车质量不达标还与校车安全资金投入不够有关。有很大一部分学校认为,校车只是生上下学的工具,其对学校发展起到的作用较小,因此他们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校园基础设施和课程建设上,从而忽视对校车的管理及维护,使校车存在的显性或隐性问题得不到解决。

  (四)家校安全意识淡薄

  校车接送学生基本上都有固定的行驶路线,这很容易造成学校负责人的疏忽和懈怠,安全管理意识不够[1);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会对校车安全产生影响。很多家长认为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学校理应对学生的安全负责,没有充分考虑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为了节省资金和时间,学校校车超载现象时常发生,致使校车的安全性大大降低,即使安全意识较强的家长会向学校反映这一问题,也因其迟迟得不到学校的回应而不了了之。如,J省W区1所民办学校约有500名学生需要乘坐校车,但学校只有6辆校车,部分路线需要接送3次以上,为了减少接送学生的次数,大多数车辆都不同程度的超员乘坐。

  三、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之经验启示

  (一)校车相关法制建设需加强政府部门和交通部门要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更好地促进校车安全规范的建立;国家也应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制度化,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角度来保障学生的安全。早在20世纪60年代,北美有关校车安全的立法就已经产生,并依据校园发展的要求不断修正,具体包括校车管理原则、管理体制(运营管理和通行管理),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相对完善的。现阶段,我国也可以根据国情、省情来完善自身的校车安全法律体系。政府部门负责起草和设定校车服务的准入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校车营运、管理和维护等相关事宜制订合理的规章制度,对校车的具体情况做深入的了解,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根据需求及时修正,使学生的安全有法制保证,同时增强家长对学校的信心;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现的校车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引发严重校车交通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厉追究其责任[6]。

  (二)应对校车突发事件需灵活驾驶人员和跟车人员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校车在运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故障,或者天气变化、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减少学生人身伤害的扩大化。校车本身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反光性三角警示标志;驾驶人员和跟车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护技能,并且保持冷静,安抚学生,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学校也应将处理突发事件作为校车驾驶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驾驶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及素质。国外的学生应急能力和实践能力都高于中国学生,所以在日常学习中,学校应培养学生的应急意识,培养学生面对突在事件的应急能力。学校还应制订紧急预案,科学地预防突发事件。具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手段、应急处理措施及学生的心理恢复等等,从而为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校车安全系数需提高政府部门要注重校车的管理,学校要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安全。因此,应根据统一的校车标准购买或租赁安全性高、专业性强的车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紧急出口、翻滚保护等应符合最低标准。发达国家在校车中专门融入主被动安全技术,具有类似卡车的底盘,结构坚固、防撞能力强,在安全性上高于一般校车。我国可以借鉴这一点,根据校车自身的需要加以应用,使中国校车的安全性能更高,成为学生上下学的安全保障。即使没有像发达国家同样的专业校车,也可以针对儿童人身保护的需求对校车加以改装。如接送未满6岁的儿童时,可以在车内座位上安装儿童安全座椅、选择安全型门窗,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校车外可以在车身贴一些醒目的安全标识,警示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也可以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使校车能够安全运行;每个学区都应检查确定的行车路线,排除危险因素,避免驾驶员因熟悉的线路可能出现的懈怠心理,增强其责任意识。校车的站点也应合理选择,尽可能避免学生穿越人车流量较大的地区,反之,则可以设置交通信号灯或斑马线,在距离学校几百米的地方设立牌子,明示来往车辆。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对本区域内的校车进行实名登记,对校车安全系数进行检查,督促学校、企业等定期保养和维修校车。

  (四)校车安全教育需重视为了更好地提高校车运营安全,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校车驾驶员是保证学生乘车安全的重要因素,对其加强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其一,教育部门应对驾驶员传达明确的校车安全政策,要求中小学对校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学校与驾驶员共同商议校车的行驶路线,并对行车路线进行严格的检查,做到先试行、后实施。其二,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面对紧急事件,要能够从容处理。其三,驾驶员应阅读与安全驾驶相关的书籍,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安全责任和意识。例如,法国很多学校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在岗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并增强其责任心;同时,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教授紧急事件的处理方法。教育内容包括正确等待校车、上下校车及乘坐校车等。如果有条件,每辆校车还应配备跟车教师、安全陪护人员等,以便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之模式改进

  (一)政策引领-持续完善、细化现有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能够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够为国内校车的发展、学生的安全提供保障,集中性的治理虽然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对于长远性发展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从法律法规的制定、职能部门的建立,到营运安全监管、教育布局等,都是为了建立长远而有效的管理制度。想要建立符合国情的完整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就要付出较高的社会成本。当前,我国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车安全、校车准入制度、校车运营监管制度等等,缓解了因为管理体系空洞而造成的一些校车安全问题。然而,我们还应以政策为主导,根据情况的变化做具体的调整,持续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条例内容,适时增加必要的校车相关制度,形成完整的政策系统,尤其是在校车经费提供、校车运营方面。其一,校车经费方面。我国现阶段缺失校车经费提供制度,所以应从国家、省域、市域等层面出发,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对于校车经费提供的政策,以保证专业自备校车数量逐渐上涨,校车安全系数稳步提高。其二,校车运营方面。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购买或租赁校车,选择合适的校车运营方。运营人必须经过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展校车营运业务;要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的建立,成立相关的职能小组。政府要协调教育部门、交通部门及公安部门之间的联动关系,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共同承担起校车运营的责任;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和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制订出专业化的运营模式;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采用政府出资、专门校车运营及营运监管的方式,由政府规划行车路线;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配备方案、运输安全管理规范等都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指导并严格执行;家长和政府共同承担运输费用,定期对校车运营进行检查,从而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二)政府主导-逐步形成我国分层级特色化的校车安全治理体系

  校车安全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治理,因此,治理是一项耗时较长的工程。仅仅抓一些小问题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进行严格而细致的治理,并分层级(图1,根据国情、省情及学校的实际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我国校车治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针对我国特色化国情,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还处在第一阶段,政府应将治理重点放在学生的人身安全、驾驶员的专业素质和校车的专业性上,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从而真正提高校车运营的安全性及校车安全治理的系统性。应该同时加强专业校车和普通校车的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显示出政府对校车安全的重视,但是校车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现有的校车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许多地区(尤其是乡镇)的校车存在特殊性,受到的关注较少。因此,各级政府和学校都应切实履行好发展校车、提高运营安全的责任,从根本上抓落实,形成长效的分层级特色化校车安全治理体系。

  政府主导-逐步形成我国分层级特色化的校车安全治理体系

  (三)纵向协作-积极落实校车协调管理模式

  在校车管理过程中,要积极构建纵向协调管理模式。在这里,“纵向协作”是指政府一政府之间、政府一社会一学校之间的通力合作。不管是从政府内部建立稳定的校车管理协调组织,还是进行校车管理的网络化审批,都是政府实行管理的有效手段。政府要构建专业的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规范利益转移,从而实现校车安全和有序管理[8。我国校车的经营方式多样,有学校自主经营、政府经营、无政府补贴的盈利性组织及有政府补贴的盈利性组织等等(9)。不论哪一种方式,只要能够保障学生的安全,都是切实有效的运营方式,但即使具备校车管理机制,仍然还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彻底改进校车管理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说,校车管理应纳入到中央采样或省级财政的范围。对偏远地区的校车提供补贴,积极地引导学校开展校车服务,促进校车的多元化服务;从政府的视角出发,促进全社会形成校车优先意识,使校车安全深入人心。同时,要构建整体性的校车、政府信任机制,增强政府与协调者的意愿10。现代公共管理的条件决定了校车管理的可能性,要强化各地区政府信任机制的推动,增强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推动校车管理整体性发展,将校车管理作为政府考核的指标之一,强化对学校和校车运营公司的管理,并对校车情况及时进行实时跟踪,对偏差情况及时进行排查。

  (四)横向动员-全面实行校车管理信息公开化

  校车服务、校车管理应尽可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透明。不管是学校还是学生家长,都应对校车的真实状况有具体的了解,这有助于推行校车相关实施办法。在这里,“横向动员”指的是政府一校车运营处一学校一家长一学生之间的协调。对于学区层次的校车服务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媒体公开传播,特别是校车服务外包、司机招聘等都应该通过媒体发布,家长也可以向学校推荐,使有意方能够自主竞争上岗,也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发表自己的建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另外,建立明确的听证制度,使校车管理能够走上更加专业的轨道。自行运营校车的学校可以通过交通监管人员购买车辆。在招标前召开听证会,让参与听证的人员(政府、学校、家长、学生)对投标商的情况有详细的了解,使他们清楚投标商的真实信息。学校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综合各方意见,决定校车服务的承包人,从而形成系统性的监督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科学有效的校车管理模式能够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必须加强规范管理,逐步完善长效的校车管理机制,为学生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校车服务。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各地区的现实条件,建构与之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校车安全治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主体,从纵向、横向两个维度加强校车管理,用行动助力校车安全保卫战,进而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