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改革背景下独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探究: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例

发布时间:2017-11-27

  学分制的核心是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进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在深化学分制改革的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存在学生创业意识不强、创业型师资短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从课程建设、创业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而实现应用型创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分制是一种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规定学生学习分量的一种课程修习制度。”[1]学分制通过绩点制、弹性学习年限、主辅修制、导师制等,在高校人才培养中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通过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进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体制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战训练、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2]学分制改革以创新创业理念为先导,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为依托,以科教融合和协同育人为抓手,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围绕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学分制改革,学院从理念、制度、课程设置、创新创业平台搭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服务于学生创新创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学生创业率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当前学院学生创业率总体还比较低,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院在深化学分制改革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政策激励、创业文化引领等方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进而实现培养应用型创业人才和建设创业型独立学院的目标。

  一、学分制的主要内涵

  (一)选修制

  选修制是学分制的关键和灵魂所在,与传统的学年制相比,它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等,要求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和学习进程,打破原有的整齐划一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有更大的学习自主权[3]。

  (二)弹性学习年限

  明确各专业毕业学分和要求,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提前或推迟毕业。学生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就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尤其对于创业学生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学习年限,更是让学生有更大的自主权。

  (三)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当前的学生个性十足,思维活跃,有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学分制刚好可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化发展。高等教育区别于基础教育,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存在很大的差异,不能像高考背景下的应试教育一样开展高等教育。在学分制背景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进程和学习内容。

  (四)实行目标管理

  相对于学年制,学分制实行目标管理,以考试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学籍管理,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就可以毕业。淡化了学年制教学过程的管理,更多注重毕业的结果[4]。

  (五)实行导师制

  导师制是学分制改革的关键。没有导师的指导,学生在选课的过程中往往感到比较迷茫,学业导师需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志向指导学生制订个人课程修读计划,加强对学生选课、课程修读次序等的学业指导以及职业发展规划指导,以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二、学分制改革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一)学分制改革从理念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学分制改革充分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实现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教师、课程和学习进程,充分实现学生的自主性。学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同时可以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创业学生可以申请休学,同时国家规定学生休学创业可单独设置最长学习年限,很多方面对学生创业给予支持。独立学院学生家庭条件较好,头脑比较灵活,创业意识较强,学分制改革的一些举措有利于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学分制改革从制度建设上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教育部41号令(新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可以有效促进大学生开展创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制度中增加了学分认定相关内容,保障了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制改革背景下,学院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三、学分制改革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例

  探索实施学分制改革以来,暨阳学院从理念、制度、课程设置、平台搭建等方面服务于学生创新创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学生创业率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1)学生的创业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激发。学院2016届毕业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0%的毕业生毕业去向选择自主创业;在创业意识方面,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学生仅占20%,68%的学生处于观望状态。近几年学院大学生创业率比前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大学生自主创业比例整体依然不高,说明学生的创业意识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激发。学院在政策宣传、课堂教学、学科竞赛等方面依然需要加强,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

  (2)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学院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部门有教务与科技部(负责创新创业工作室、创新学分)、社会合作与创业部(负责创业项目孵化)、学生工作部(负责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没有一个部门统筹大学生创业工作,没有形成完整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需要有一个部门统筹管理、其他部门相互配合,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大学生创业。

  (3)创业教育师资比较欠缺。目前学院创业教育师资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相关专业,或者是学工部、团委指导学科竞赛和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的辅导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创业教育师资的培养机制也不够健全,不能满足学生创业的需求。缺乏一支稳定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纯熟的指导教师队伍,难以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

  (4)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健全。目前,学院创业教育类课程主要是选修课,同时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需要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同时将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面向全院学生开设融合创业基础、创业理论和创业实践的课程,更好地指导大学生创业。对于创业成功率较高的相关专业开设更高层次的创业类课程,提高学院学生的创业率。同时将第一课堂和二、三课堂有机结合,全面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四、学分制改革背景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途径——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例

  (一)构建混合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概览国外高校的创业教育模式,概括起来讲,可以总结为主要的三种模式:聚焦模式、全校性模式和混合模式。聚焦模式:该模式的所有活动都在商学院/管理学院内部开展,其目标是培养专业化的创业人才以及培养创业教育师资和研究者。全校性的创业教育模式:即创业课程和活动针对全校的学生开展。混合式模式:是基于前两者的结合[5]。拟建立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如图1,成立创业教育中心,统筹大学生创新创业,各职能部门协作,形成多方联动、协同育人的新局面。同时重点加强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等创业成功率较高的专业的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并从课程设置、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孵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创业教育中心整合学院师生创新创业工作室、师生一条街创业团队等资源,在大学生科技竞赛、国家级、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全方面助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二)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培养方案是保障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文件,在修订的过程中,要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构建面向需求、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合作育人的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三)完善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学分制的关键,学业导师需要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志向指导学生个人课程修读计划,加强对学生选课、课程修读次序等的学业指导以及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学业导师需根据学生的特点,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引导,同时指导学生合理修读创新创业课程。

  当前创业型师资远远达不到学生的需求,需要通过“内培外引”加强创业型师资建设。加强相关专业和团委、学工线负责创新创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同时引进校外企业家、创业典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讲座,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