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改革下的西藏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之思考

发布时间:2017-11-27

  学分制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教学制度。西藏民族大学作为西藏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高校,率先实行学分制改革,对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现代创新思维、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战略显得格外迫切,也是西藏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学校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和创造条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呈现了新局面,有了新进展,但是,还需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推动学校不断向前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学分制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为计量单位,以学生选课制为核心,以学生完成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标准。学分制要求,以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1]。学分制强调学生学习的自由性、专业和课程选择的自主性、考核方式的灵活性和学习年限的弹性,能更大程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有利于因材施教,有效地开发学生的潜能[2]。学分制的教育规格和过程管理方式多样、灵活,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条件,如允许学生在学习必修课的同时可自主选修人文、自然和社会科学等领域的交叉课程,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特长、能力跨专业、跨年级选课等[3]。实行学分制,对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改革背景

  西藏民族大学地处高教资源丰富的教育大省陕西省,是西藏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基于民族团结和国家振兴的政治远见做出的英明决策,是中央治藏方略的重要布局。基于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学校一直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和“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实施“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战略方针,找准着力点、突破口,不断创新教育新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增强为西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为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能力和为学习者创造价值的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高水平综合性民族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贯彻落实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实际,加快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科学发展,学校制定了《西藏民族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规定:“积极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条件,满足学生合理需求,探索实施学分制改革、按专业类招生、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每个学生成长成才”、“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源于国家、自治区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要求,学校本着“科学调研,深入探讨,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渐与区外高校接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落地标志着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实施学分制改革,成为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的首所高校。

  (一)实施学分制改革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于2015年启动了学分制改革工作,组织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组赴贵州、青海、西安、新疆等同类高校调研,借鉴其实施学分制的经验,同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反复论证,出台了《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各专业应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8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分不得少于110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得少于40学分(专业选修课26、公共选修课14分),创新实践教学环节最低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最低不得少于10学分;学制为5年的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2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分不得少于140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得少于55学分(专业选修课41、公共选修课14分),创新实践教学环节最低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最低不得少于10学分。

  (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提出“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化制度”,并重申了基于创新创业的弹性学制、允许创业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这为高校以学分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4]。2015年10月,参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改革方案、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西藏民族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构建起符合西藏民族大学教育教学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力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呈现新局面。2016年10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后,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又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更进一步修订。

  二、学分制改革实施办法

  实施学分制,即确立了“以学生选课为核心,以学分衡量学习的量,以学分绩点衡量学习的质,以取得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取学位的标准”的规定,给予学生更多选课自主权,为学生的全面个性化发展奠定基础;加强创新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均可获取相应学分;实行弹性学制,学生根据其学习力,延长或缩短学习期限;取消留级制度;实现与其他学校的学分互认。学分制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和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推动了学科间的交流与渗透,促进课程重新整合,增强教师竞争意识。这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生培养质量,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个性化、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推进西藏高校与全国高校在教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同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分年级实施,确保规章制度的延续性

  出台学分制管理办法是为学分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对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取得、选课、缓考、补考与重修、免修、免考、学分互认、毕业(结业)与学位、收费管理等做了相关规定。按照学校文件精神,从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学分制,相应教学管理办法也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规定”的原则,其他高年级学生继续执行学年制,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二)教学管理制度修订,适应学分制改革

  为配合学分制改革有效执行,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积极开展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等配套工作。学校制定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为各教学单位深入开展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提出要求、规定格式、指明方向;制定和修订有关教学制度和文件,如制定“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明确学生可参加学科竞赛活动范围和在竞赛参与、取得奖项等方面,学分记录办法,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到提高实践动手、创新思维等相关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修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选课管理办法”、“学位条例”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创新创业学分如何获得、累计、转化,如何选课,如何取得学位等必需条件。

  (三)学生管理制度修订,执行国家规定

  任何大的制度革新,均是在国家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导向下进行的。为更好地践行国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遵照教育部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时修订学校原学生管理规定,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学生休学创新创业”[5]等精神反馈到制度当中,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和学生遵守的守则,同时也为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了制度的保障。如施行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学习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标准学制为4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5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四)构建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学分制改革,涉及到课程、学籍、学分、成绩、选课等一系列记录和计算方法的变革。为便于各项数据的管理,需建立一套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课程资源、教师资源、教学资源、选课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创新创业教育档案管理、导师管理、题库管理、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就业指导、后勤保障等各个子系统。目前,已在学校现有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先期对课程资源、教师资源、教学资源、选课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创新创业教育档案管理等子系统进行技术革新、功能调整,以适应学分制的各项数据运行。在灵活的过程管理下,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适合学分制改革的教学运行机制。

  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

  为保证基于学分制管理制度下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顺利进行,学校积极实施基于学分制改革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资源平台建设、校园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援藏资源利用等措施,全方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为社会服务能力。

  (一)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体系

  专业培养方案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依据学分制的要求,结合专业建设状况,区别不同专业对人才的内涵要求,深化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建立学分制运行模式,通过控制必修课总学分和总学时,给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足够空间,构建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课程体系;建立“必修课、选修课及创新实践课”三大课程类型,构建“通识教育平台”、“专业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创新实践平台”四大课程平台。通过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并使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体系得到加强;明确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等具体要求、实施路径;探索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专门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等。

  (二)建设课程资源平台,充实创新创业教学资源

  开发建设全校性课程资源平台,尤其重点开发具有通识教育性质的创新创业教育公共选修课程,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探索将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纳入全校公共选修课平台,供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以提高其综合素质。整合教育技术学专业技术力量,建立现代教育技术研发团队,利用智慧教室、精品课程录播系统等现代教学设备,自主录制、设计和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兼顾利用市场上已经较为成熟的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逐步充实和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库,完善体系。

  (三)打造实践教学平台,提高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在高校,创新创业的场地、师资、学生等条件并不缺乏,缺乏的是展示和训练的机会、平台。充分利用教学实践活动、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实验室项目、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及第二课堂活动等各类型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兴趣,为学生提供展示个人综合素质、实践动手、创新创造等能力的平台。通过教学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合作精神;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灌输创新创业理念,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培养能力

  创新创业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在近几年来顶层设计的精华所在。在国家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推行下,学校更加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近几年来,学校依托西藏自治区高校教师专业实践实战能力提升计划,一百六十多名专业教师到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实践实战锻炼和调查研究,专业实践能力和行业认知能力得到了较大幅度提升;依托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专兼职教学队伍,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等各级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培训班获得创业指导师和创业培训师等资格;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聘请创业成功者、行业优秀人才担任授课和指导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开展培训和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传授创业技能知识,加强创业指导。此外,学校鼓励教师“走出去”,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研讨会,赴对口援助高校进修学习等形式强化创新实践教学能力。

  (五)参与双创联盟等组织活动,促进经验的学习、交流

  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及高校之间、行业协会等为及时进行双创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及经验推广、交流,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渐开始自发建立联系,成立了相关的学术团体或组织机构,搭建了创新创业教育学术交流平台。为有效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加强与外校的交流交往,学校积极参与各种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盟、学会、协会等,并派人参加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等组织开展的活动,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层论坛、全国高校创业教育工作者论坛等,实时掌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协作活动,学习经验、探索规律,加强学术等交流。

  (六)利用好援藏资源,努力创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

  利用教育部“6+1”团队式对口援助和陕西“4+1”对口支援学校的有利条件,积极寻求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通过外力、智力援助,加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府合作、校地合作、校所合作等形式,在现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基础上,构建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软硬件环境建设,向创建国家级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标准靠拢。

  四、结语

  总之,创新创业教育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着,学校的学分制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全校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正积极参与到以上过程当中,当务之急,是要集思广益,举大众之力,集多家智慧,制定和完善各种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规范、制度、方案等并将之落实;建设先进、高端平台,优化各种资源,共同将改革之大计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