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问题及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18-01-12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科学、师资力量薄弱、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因此,应加快推进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教学形式;加强校企联动,优化培训学校高职师资;联合社会力量,全面保障支持。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就曾呼吁:“毕业生在职场中的角色不应当只是一名求职者,更应当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理应成为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m欧美发达国家高等院校围绕创新创业教育开设了系列课程,并基本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新引擎。在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传统增长动力不足的形势下,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多种途径就业,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的有效途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和完善,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凸显高等教育的应然价值,促进国家产业升级、推动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战略。因此,如何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大学生培育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2]。

  从布迪厄场域视角来看,创新创业教育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动态的“场域”,是不同参与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创新创业教育是由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多元主体参与并形成的关系性网络。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不单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组织或机构的任务,而是包括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涉及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全要素和全过程的关系性网络,学生的校园生活体系与社会生活体系、教师的理论知识传授与实习实践学习、高校的教学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意识等都将紧密地融入其中。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肩负着重要使命,而且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不少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已经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有必要对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问题和原因分析人手,借助场域分析视角提出路径思考,以保证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展开。 一、培训学校高职院校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

  (一)培训学校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的本质要求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要求使得培训学校高职院校自建立起就要考虑本地区的发展状况,在确立办学目的时也要考虑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可以依托区域特色,努力发挥区域优势。另外,培训学校高职院校的内涵式发展要求其考虑创新创业教育的独特性,与市场、行业、企业紧密结合。近年来,学校内部与外部实践平台的搭建为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便利,校企合作等培训学校高职院校所大力倡导的办学形式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了条件。

  (二)培训学校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适应性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应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将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作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根本任务在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要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较强的应用能力,与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的目标相契合。培训学校高职院校要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以当地的经济结构为基础,依据地方经济和岗位需求,依托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和课程设置,在教学过程中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立足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就是说,对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应贴近市场需求,并应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创业的实践锻炼平台,为培训学校高职学生提升创新素质、开展创业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三)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优越性

  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更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培训学校高职院校不仅要备有专职教师,而且应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以完善学校师资结构,使师资队伍专兼结合。整体而言,培训学校高职教育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是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要以“双师型”为目标,一方面,使教师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课堂教学技能:另一方面,使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开展过程中,应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利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这是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特色,也是其自身优势所在。 二、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理论与实践脱节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一般没有专门机构组织开设,而是放在就业指导课程或者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仅作为一个章节或安排较少的课时。缺乏创新创业教育针对性的课程和专门的教材,课程内容方面也限于创新创业一般性概念和创业一般流程的简单介绍,也没有成熟的创新创业相关理论作为指导。在实践课程方面,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也缺乏针对性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践训练不足、缺乏专业性,使得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均难以获得必要的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缺乏协调性,二者在现实中脱节,使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无法通过创业教育课程得到提高。

  (二)师资力量薄弱:师资来源单一,“双师型”教师不足

  培训学校高职院校担任专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不多,主要是辅导员或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教师兼任。指导教师虽然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背景,但实践经验尚显不足。学生期待授课教师具有相当的创业经验,希望教师熟悉创业过程,尤其是对在创业初期可能会遇到的疑问和困惑,能够在授课时结合自身创业经历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

  创新创业教育因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创新性,对师资的要求相应也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背景,还需要具备实践经验。而当前培训学校高职院校的师资来源单一,“双师型”教师不足。虽然有些培训学校高职院校会采取聘任成功创业人士的做法,不定期为学生举办论坛、分享会等,但这些活动总体而言相对零散,时间地点也不固定,对学生缺乏持续性的引导和教育,效果有待考察。此外,对任职教师的培训和再教育的涉及面较窄,针对性不强,难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效果。

  (三)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政府、学校、企业未形成有效合力

  良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并非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也不是政府、用人单位中任何一方单方面努力就可以实现的。一个相对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的参与各方在具体实践操作中的职责混淆,导致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过程中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

  政府相关政策不完善,职责不清。政府虽在宏观上积极营造鼓励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氛围,但在落实上又难以保持政策的一贯性,使效果大打折扣。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并对相关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具有引领作用,但是尚需进一步改善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系统,使其覆盖学生创业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到落实层面上,从申办到执行缺乏完整的规划,从而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职责划分不清、办理过程不够人性化、审批程序复杂、申办时间长的问题,难以给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

  企业支持的积极性、主动性欠佳。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单方面力量远远不足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还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引导,而且需要企业、用人单位的广泛深入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需要政府、学校、企业多方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可以为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资金和学生的实习场所,还可以提供学校创业活动所需的师资,解决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师资缺乏和力量薄弱的问题。但从目前来看,缺乏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也没有针对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优惠措施,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方,看不到创新创业教育带给企业的利益,得不到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和保障,因此参与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欠缺。

  学校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介和载体,缺少专职的负责部门落实政府的决策,联合企业共同开展、推进.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这就造成对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不足,在推进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全社会场域内还未能统一行动。培训学校高职院校虽然可以依靠校友的支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支持的力度有限,需要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而学校作为输送人才方,未能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利价值呈现给企业,在争取社会外援支持上显得能力疲软,也就不能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在学校与企业的联合中获得双赢。

  二、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思考

  “场域”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并广泛运用于社会研究和分析的基本单位。“场域”是一种关系性的概念:“从分析的角度,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3]”布迪厄认为,场域是现代社会世界高度分化后产生出来的“社会小世界”,包括经济场域、政治场域、文化场域、教育场域等。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场域,是包括政府、培训学校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涉及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的关系网络。采用场域这一视角,聚焦于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这一场域,可以探讨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路径选择。一方面,可以为解决培训学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问题开辟一条新的路径: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一)课程建设是核心: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教学形式

  传统的课堂教学提供理论知识的传授,创业实践平台的搭建,包括校内实习平台和校外实训基地在内的创业实践活动则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帮助学生在活动中塑造人格、培养团队协作能力。一方面,应建立校内实训创业空间,给学生提供校内创业实践的机会。校园内创业空间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可为那些对创业活动具备意向的校内学生提供创业和实践的机会,并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另一方面,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可与企业合作共建创业实践基地,或在合作企业内部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场所,让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和能力的大学生参与到企业相关创业项目的实践过程中。在创业项目进行过程中,大学生可在实践中接触到企业文化和氛围,并利用企业的设备和资源,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减轻市场和经济方面的压力。不仅可以满足大学生的创业意愿,而且可以满足企业盈利需要。同时,也可与合作企业签约,聘请具有一定创业经验的指导教师,由企业优秀创业人员担任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成长,带动创业公司发展。

  (二)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加强校企联动.优化培训学校高职师资

  加强校企联动,组建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在校内,挑选有志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给予系统的专业培训,将其培养成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团队的支柱。在校外,与企业合作选拔优秀企业工作者提供校本培训,并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要求和教师的来源和特质,进行针对性的创业理论培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一方面,教师可以保质保量完成理论教学任务,另一方面,可以指导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此外,可以安排教师与专门的创业协会或学生组织开展定期讨论,以促进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之间的交流,分享创新创业教育的经验和心得。这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实现自我成长的重要方式。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场所,能够系统地对教师进行创业课程培训、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职业发展方面的专业化培养,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质量。

  (三)社会支持体系是保证:联合社会力量,全面保障支持

  基于场域的视角,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并非学校的一己之力可以完成,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宏观管理,需要行业企业等社会机构的配合,肩负起社会责任,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建立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学校及学生主动应对的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立体网络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可行之策。

  政府是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引导者和推动者。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当前政府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有些措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形式化严重。因此,有必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的政策决议,形成从政府管理部门到学校统一的问责体系。政府要做好统一规划,对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要求,并督促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程度和进度。继续做好保障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学生从事创业活动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扶持。政府应投入大量资金,推动和发展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挥社会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合作。

  企业是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过程中,行业企业等支持力量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可小觑。行业企业的参与积极与否,直接影响着创新创业教育的成败。加快校企联动,优化师资队伍,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创业实践基地,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

  学校是推进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具体工作的主体,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门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对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对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创业空间等实行统一管理,吸纳学生入园创业,帮助学生实现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此外,培训学校高职院校为了获得政府、企业、行业的充分支持,可以通过建立中介机构的方式,将政府、培训学校高职院校、企业行业等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学生与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协助学生办理创业的相关事宜,将几股支持力量形成合力,使之成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形式。